“城市家具”一词源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它是英文“Street Furniture”的中文解释。城市家具是从街道家具发展而来的称呼,它泛指遍布城市街道中的诸多城市公共环境设施,是指一切在城市中的视觉物质形态,一般指对街道空间所有设施的统称。
城市家具包含有建筑和设施两个概念, 也就是说包括一部分小的城市建筑设施和公共设施。主要泛指交通、安全、商业、咨询、休憩和环保等方面, 如候车亭、招牌、售卖亭、路灯、垃圾筒、小的雕塑等。一般布设在街道、广场、绿地或其他公共部位,是城市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家具是指依附于城市空间展现现代城市风貌、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装置。之所以称之为“城市家具”,是因为它准确地诠释了人们渴望把城市变得像家一样和谐、整洁、舒适和美丽的美好企盼。它们形成街道和广场的环境特质,是街道空间和景观组织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是体现城市景观特色与文化内涵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