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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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一补业务须知

信息来源:南山区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2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需审批的项目有:

  一、新签协议

  二、补充协议

  1. 增加设备

  2. 增加经营范围

  3. 变更中方法人代表

  4. 变更外方法人代表

  5. 变更厂名

  6. 延期

  7. 终止协议

  审批范围

  一、新签协议

  二、补充协议(包括:增加设备、增加营业范围、变更中方法人代表、变更厂名、变更外方、厂房搬迁、协议延期等)

  三、终止协议

  四、设备转厂

  五、其他有关业务

  审批时间

  一、新签协议二个工作日

  二、延期协议二个工作日

  三、补充协议一个工作日

  四、终止协议五个工作日

  五、设备转厂及其他业务,一个工作日

  以上时间,自报批的有关各类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

  批报材料

  一、新签协议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外商(含港、澳、台商)

  1. 商业登记复印件一份

  2.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 身份证明、回乡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带正本备查)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非法定代表 

  人前来办理业务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

  权委托书、签字样本)

  5.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需加盖公章)

  6. 进口设备清单一式八份

  (二)中方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工商局印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 有污染项目需出示环保部门意见书

  4. 双方共同签订协议书正本八份

  二、补充协议的办理

  (一)、办理增加设备、厂房、营业范围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增加设备的一式四份,增加   

  厂房、营业范围的一式六份)

  2. 提供设备清单(增加设备的)一式四份

  (二)、办理更改中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由原中方公司、新中方公司和外方公司三方共同签订补

  充协议书一式六份

  2. 新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工商局印 

  章)

  3. 新中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正本一份、复

  印机一份

  (三)、办理更改外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中方公司、新外商、原外商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书一

  式六份

  2. 新外商、原外商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正本一份,复印件

  一份(须经境外公证部门公证)

  3. 新外商资信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 新外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非

  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业务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 新外商的商业登记复印件一份

  6. 新外商的身份证明、回乡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更改外商代表签字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中方公司、新外商、原外商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书一

  式六份

  2.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需加盖公司印章)

  3. 新外商的身份证明、回乡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延期协议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一份(说明以往经营情况等),中外双方代表签

  字,加盖双方印章

  2. 原协议的签约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书一式八份

  三、终止协议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一份(说明终止原因及设备处理)

  2. 结清工缴费和外汇核销(工缴费结至终止月份)

  3. 核销所有生产合同(最后一份合同须由海关加注意见)

  4. 将所有的设备按解除监督、退港、转厂及赠送甲方分类

  列好清单一式八份

  5. 取消来往深港车辆

  6. 原协议的签约双方共同签订终止协议书一式八份

  7. 交回商务代理公司的管理手册

  8. 中方公司单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六十天在《深圳特区

  报》或《深圳商报》登报,并向外商发出信函或电报等

  书面文件,通知外商。

  四、其他业务

  (一)、设备转厂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设备转厂合同一式三份

  2. 转厂申请报告一份(说明原因、设备去向、数量)

  3. 设备转厂清单一份(注明设备已进口数量、已转出

  数量、本次申请转出数量)

  (二)、其他需主管部门加注意见或加盖印章的业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因各种原因须停产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企业、需到商务单位办理生产报停手续,并到经贸局审批、海关备案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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