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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项交通违法可有奖举报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0-09-05 11: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本市交通管理需要,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有奖举报新增7项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举报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涉及机动车违法行为有,举报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行驶的车辆,悬挂伪造或变造的粤B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举报粤B牌车辆在深圳市以外地区悬挂伪造、变造的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已注销上路、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50次以上(含5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10次以上(含10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2类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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