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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权益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07 12: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月5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疫情当前,为避免人群聚集,严防疫情蔓延扩散,我市社保部门实行“延期办”,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增设100台电话及11个邮箱,大力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

  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可延期缴纳,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未按时办理社保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待遇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说。

  “网上办”是指通过社保服务网页、“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平安一账通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粤省事”APP、“i深圳”APP等“非接触”渠道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以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其他业务。

  据悉,深圳市社保局在原有12333咨询服务电话外,还增设了100台电话及11个邮箱用于社保业务咨询、办理等工作,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社保业务,使广大参保人可放心居家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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