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将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规定》)目前已制定完成,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上线。
广泛征求意见力求更完善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早在2011年12月底,该中心就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进行政策研讨,并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座谈,就《贷款规定》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对政策进行了相应修改。此次征求意见,将先向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力求使最终出台的《贷款规定》更加合理并更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贷款主要支持首套房和保障房
对于广大缴存职工而言,最为关心的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人群有多广、可贷额度有多大、可贷期限有多长等实际问题。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在《贷款规定》中,上述问题都将有具体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致力于通过直接提高职工支付能力解决住房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制定需基于国家相关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规定》会执行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对借款人家庭负债比例的要求,以及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等相关规定。
同时,《贷款规定》会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贷款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对于已购房职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也有涉及,将根据国家、省、本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账户余额越多,贷款额度越大
该负责人透露,在贷款制度设计中,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作为统一的整体考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不超过最高可贷额的前提下,个人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话,两人的可贷额度还能累加。同时,在申请人的设置上,人性化地规定“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这意味着职工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将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其父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来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