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2年6月(含6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了。截至2月10日,市公积金中心共受理商转公申请4388笔,受理总金额约21亿元。
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szzfgjj.com)最新公告显示,根据《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分段预约规则,结合商转公业务上线以来的业务办理情况,从2014年1月14日起,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2年6月(含6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目前有15家银行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了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协议,这15家银行在我市商业住房按揭市场上占有九成以上的份额。这15家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招行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透露,原贷款行没有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协议的,也可以办理商转公。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可以采用赎楼的方式办理商转公,二是可以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来办理商转公业务。
该负责人提醒说,为提高办事效率,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应做好如下功课:一是选择一家受托银行网点咨询,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并问清楚可贷额度、需准备的材料等。二是到原商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三是准备相关申请资料,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预约。四是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