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动态

深圳市普通高考今起开始报名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4-12-01 10: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招考办发布消息,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应届高三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经征得户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我市借考,但需回户籍所在省录取,不会对我省考生录取情况造成影响。

  市招考办介绍,我省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等。我市在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设立报名点,应届高中(含中职)学校学生在所在学校报考。同时,为了方便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及学籍不在深圳的本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市招考办在全市共设置了5个社会报名点,分别为:翠园中学报名点(负责罗湖、福田、盐田区户籍考生报考),南头中学报名点(负责南山区户籍考生报考),宝安中学报名点(负责宝安区、光明、龙华新区户籍考生报考),龙城高级中学报名点(负责龙岗区、坪山、大鹏新区户籍考生报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报名点(负责3+证书高职类的考生报考)。

  据了解,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户籍且高中三年学籍在深圳的应届高三学生,并符合其他借考条件的,可在高考报名开始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借考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借考手续,经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深圳借考;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户籍,但学籍不在深圳的应届高三学生,要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非深户的往届生要在户籍所在地报考;2014年起,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应届高三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经征得户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我市借考,但需回户籍所在省录取。

  至于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模式,市招考办介绍仍为“3+综合”。其中文科类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综合;体育类则在理科科目的基础上再加体育术科;艺术类(音乐、美术)则在文科或理科科目的基础上再加艺术术科。

  

随迁子女同等录取2016年起实行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从去年起,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2015年我省的高考录取政策与往年基本一致,外省考生并不参加我省的录取,须回户籍所在省录取,因此不会对我省考生录取情况造成影响。由于广东高考试卷采取自主命题,与其他省市的试卷并不相同,让外省籍考生借考和回户籍所在省录取,较难操作。

  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三步走”的相关规定,要到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