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我市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部署会上获悉,2015年度仍然考核39个单位,在考核内容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板块权重最大,其中明确要求全市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较2013年最少下降18%。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轲主持会议。
张虎介绍说,我市自2013年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以来,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不断强化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政绩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化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张虎对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务实高效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在考核中找准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郑轲在讲话中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密联系起来,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与制度建设、班子建设、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在关键环节上寻求政策突破,下大力气解决好突出问题,在改善民生福祉上取得新的突破。
据介绍,2015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方案,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并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把市民群众关心的城市环境改善和治理成效作为重点,加大推进力度。
考核对象与去年保持不变,仍然是39个单位,分为各区、市直部门A类、B类和重点企业,医管中心正式纳入考核,参加考核结果排名。
2015年各区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仍然保持四部分共20项指标,其中,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赋予的考核权重最大。在这一板块中,对于PM2.5污染改善有明确的要求: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大鹏新区2015年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宝安区、罗湖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下降20%;光明新区下降30%。
会上通报了2014年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盐田区、罗湖区为区优秀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筑工务署为市直部门A类和B类优秀单位,深圳能源集团、市机场集团为重点企业优秀单位,市盐田港集团、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为进步奖,福田区等8个区、市财政委等15个市直部门、深圳巴士集团等10个重点企业考核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