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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深设总部最高可获600万元奖励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2-08-09 11: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其中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奖励,最高可达600万元,用以支持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在深设立及增资,鼓励和引进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

  该奖励针对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指年度累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予以分档奖励。具体来看,对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000万(含2000万)至3000万美元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00万(含3000万)—5000万美元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近日,深圳市第三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名单出炉,深圳市行云信息科技、联易融数字科技集团、港华燃气投资、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蓝思旺科技(深圳)、深圳希玛管理集团、普华永道咨询(深圳)、锦胜包装(深圳)共8家企业入围。连同这8家企业在内,目前深圳共认定了43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包括沃尔玛、华润万家、凯为医疗、麦克韦尔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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