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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27 11: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在坪山区召开深圳市第三届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全面展示创新成果,充分交流创新经验,着力破解创新难点,切实激发创新活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出席会议。

  会上,我市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分享“人大+”多方联动监督、代表履职积分登记制、干部任后履职监督、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批基层人大创新实践。全国人大、省人大、山东青岛人大、安徽巢湖人大、广东省委党校、中山大学、人民之友杂志社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们分别对这些案例进行指导和点评。

  骆文智指出,创新是人大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强基层人大创新实践,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案例研讨推进会,就是希望通过及时总结好基层人大创新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创新案例的理论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基层人大的探索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骆文智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思想求新、工作求变,在守正创新、主动作为中不断探索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新路径,推动形成了一大批基层人大工作新模式。接下来,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巩固和深化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基层人大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在基层人大工作的创新探索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委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作为创新的突破点,在立法联系、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人大代表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出一系列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要立足先行示范,不断擦亮基层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深圳品牌,推出一系列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助推深圳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更大突破、实现更大进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前,骆文智一行还赴坪山区马峦山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龙田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自民,副市长陶永欣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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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流推广一批基层人大创新案例

  昨天,深圳市第三届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在坪山区举行,一批我市各区先行探索的基层人大创新案例在会上“晒”出来,以期在分享、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并推广。

  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在点评这些案例时认为,深圳的创新为推动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的案例,也充分展现了深圳改革创新、先行示范的魅力和魄力,为全省全国提供了可供复制的经验。

  完成率和满意率纳入考核:民生实事票决制有了“升级版”

  政府要办啥实事,由人大代表票决“拍板”。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我市基层人大的重要创新之一,目前已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福田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昨天的会议上分享了民生实事票决制的2.0版本。

  此次“升级版”进一步优化了选题征集和项目票决的过程,并将民生实事办理的全过程纳入监督。根据票决的民生实事,逐项成立专项监督小组,以人大代表为主体,邀请部分专家、群众参加,承办部门每季度通报项目实施进度,接受人大监督。

  民生实事完成率和满意率将纳入考核,对民生实事完成率100%以及代表票评结果总体满意率较高的,在绩效考核中对牵头承办部门分档次予以加分。票评结果总体满意率较低的,对牵头承办部门按照绩效方案的相关规定降低绩效等次;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牵头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说明,并接受询问。

  拒绝“被满意”:代表建议办理实行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

  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建议办理的好不好,很大程度决定了代表履职的成效。如何避免长期以来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实行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

  一方面,将代表答复由将原来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三个档次,变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既能细分反馈层次,直观反映代表评价,又能防止评分随意性。

  另一方面,将当前的一次性对办理答复作出评价分为两个阶段评价。第一阶段,各有关单位对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答复意见后,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按40%计分;第二阶段,每年年底区人大代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视察调研、走访群众等形式,对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按60%计分,以督促办理结果与答复内容一致。

  避免“重任命、轻监督”:探索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机制

  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长期以来,各地人大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往往存在“重任命、轻监督”的现象,甚至存在“只任命、不监督”的情况。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开启了任后监督的探索与实践,并不断完善。对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监督,侧重对其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每年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听取区长和法检“两长”作工作报告,年中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副职及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侧重对其个人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每年年底审议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组织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分别转交“一府两院”和履职报告人研究办理。

  为进一步完善任后监督的环节,增强任后监督的实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等活动,安排各职能局局长深入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现场探讨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并当场明确问题解决路径和时限,推动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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