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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1-05-28 12: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开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新篇章。《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等多项新兴领域法规首次提请审议。

  刚刚闭幕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44名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骆文智为这44名委员颁发当选证书,并就如何履行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责作出要求。骆文智指出,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制定的每一部法规、作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开展的每一项重要监督,都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每一位常委会委员都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在履职中要做到“六个强化”——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学习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人民立场;强化求实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议质量;强化大局意识,落实民主集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凝心聚力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是由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一部重要法规,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可上特区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强调隐私保护,规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等10余项法规案;听取和审议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等多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还将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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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市政府可适时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授权市政府适时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过渡至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标准。

  据悉,当前我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较低。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与广东省企业缴费比例相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广东省缴费基数。2020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广东省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020年为3803元。

  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方案要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目前只有广东省、浙江省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随着中央调剂制度和省级统筹制度的深入推进,我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最终将与国家和省要求保持一致。但目前一步到位进行调整,会一次性大幅度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成本。为此,本次修订增加了一条授权性规定,授权市政府将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过渡至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标准,市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相关标准。

  另据介绍,根据国家和省的统筹部署,自2019年起,我市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由“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后,目前国家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尚未出台。条例本次修订授权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的基本养老计发办法,以便与国家、省后续出台的规定衔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条例修订实施之日至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出台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期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仍按以往操作惯例,其养老金按原条例规定计发,待新的计发办法出台后,再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我市将修正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不适用加班工资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用工方式也在不断改变。《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或将不适用关于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延长工资支付期限

  本次条例的修订,重点解决现行条例实施过程中劳资争议较多的问题,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何认定?现行条例仅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工资,但对于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没有明确工资认定规则,造成劳动争议时难以统一标准。本次修改专门明确,未约定工资或者约定不明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现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在本月22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为了增强市场主体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灵活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本次修改调整了关于工资支付日规定,将其延长至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在作初审报告时认为,工资支付期限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不应无条件扩大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期限方面的自主权。建议修改为,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需要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修改奖金计发规则

  员工辞职了,年终奖还有份吗?现行条例规定,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但企业普遍认为,奖金是用人单位为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而发放的特殊工资,其特点是非常规的、额外的、灵活的。发放这类奖金首先应当尊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意思,不宜一刀切必须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本次修改调整了上述奖金的计发方式,明确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对劳动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不适用加班工资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增强工时灵活性的重要方式。现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但是,这个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

  据介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适用关于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创新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本次修改删除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享受加班工资的规定。

我市拟取消异地出租车行驶路线限制

  为了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我市拟放宽对异地出租车的营运限制。《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条例(草案修改稿)》删除了关于异地出租车需要按照市政府规划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和不得在市政府规定的场站以外搭载回程乘客的规定,仅要求异地出租车空车不得驶入特区;空车返程的,应当显示暂停载客。

  《条例(草案修改稿)》还放宽了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将申请条件由“一审稿”中“取得一百个以上的巡游车车辆经营权”修改为“取得规定数量的车辆经营权”。同时,取消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户籍和居住证限制的规定,以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

我市将扩大无障碍洗手间配建范围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修改一稿)》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稿扩大了母婴室、无障碍洗手间的配建范围。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确,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场所和地铁换乘站点、学校、医院、公园,以及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商业服务场所,应当配建母婴室、无障碍洗手间或者厕位,并保证在运营期间开放正常使用。

  为了保障有需要的人便捷出行,《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新增了无障碍出行预约服务机制,要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运营企业为有需要者的无障碍出行提供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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