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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安居工程启动受理审核 26家企业获1100套公租房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1-01-05 10: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受理工作昨日启动,首批受理对象包括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102家企业,涉及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在内的3万多名专业人才。

  据悉,“十百千万”工程是今年市住房和建设局重点落实的一项工作,“十百千万”具体含义是指:提供10个人才安居项目,为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1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给3万多名人才发放货币补贴。

  根据房源状况、各重点单位的需求,首批“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对象将安排各行各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人才,并着重考虑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发展带动性强以及成长性好的企业或单位的人才。在首批确定的102家单位中,包括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在保障方式上,根据《决定》,结合首批人才安居对象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公共租赁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在首批确定的102家企业中,给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有26家,而所提供的约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布在宝安区的招商澜园,南山区的首地容御、桃源村综合楼人才公寓、教师公寓,福田区金地香蜜山等。给予货币补贴的有76家,首批将为3万多名人才实施货币补贴,每月补贴资金约1000多万元。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杰出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领军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高级人才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元(正高)和1500元(副高)的租房补贴,中初级人才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博士)、500元(硕士)、200元(学士)的租房补贴。

  各单位申报的人才名单将经过市住建局的严格审核和公示之后,方可正式入住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未纳入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的企业和人才,可待《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再按规定进行正常的申报。

  人才安居申报小贴士

  为方便各企业申报,深圳市住建局从2010年12月31日开始在深圳市民中心B区设立了集中申报和咨询点,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集中受理与咨询。从本周四(1月6日)起申报地点将转至莲花大厦一楼的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负责本次申报受理工作的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申报企业带齐以下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人才安居专办员:专办员本人的身份证和居住证。

  人才所需提供材料:计划生育证,学历学位证,相关技术验证资料,社保证明,未购未租房证明,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证明,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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