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化、能源电力、农业、畜牧兽医业、海洋、渔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新区产业整体形象宣传、产业发展规划、科技信息化、对口帮扶、创新创业扶持、海洋事务管理、动植物检验检疫及疫情防控、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信息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共5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61人,实有人数50人;离休0人,退休2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编制数52人,实有人数4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系统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速已落户的生物生命和海洋产业项目的落地建设,进一步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约化和集群化方向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产业政策,推进转型升级、节能考核等工作。2.创新招商引资引智机制。瞄准国内外优秀项目开展分类精准招商,举办专项招商推介会,进行产业链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完善产业链。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和落户。3.推动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推进段长制、沙滩管理、海洋生态补偿等制度实施。加快国家海洋公园、珊瑚保育等示范项目申报和建设,加强海域污染综合防治,继续开展“减船转产”工作。推动游艇产业发展,提升第十二届国际游艇展,加快推进龙岐、双拥2处休闲船舶浮动码头建设。4.统筹推进智慧城区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大鹏”建设,力争运行指挥中心、云平台和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取得明显突破。进一步加强无线城区建设,开展公共WLAN无线覆盖三期项目,协调推进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加强新区大型项目通信保障工作。5.扎实推进对口帮扶河源市源城区、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工作。6.积极落实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城中村电力设施改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惠渔惠民”政策等民生实事。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收入19,798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63万元,增长11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9,798万元。
2018年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支出19,798万元,增加10,663万元,增长117%。其中:人员支出1,540万元、公用支出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8,093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新增“大鹏新区海洋产业园配套工程”400万元,新增地下电力和通信管线普查项目285万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本级预算18,94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89万元、公用支出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7,509万元。
(一)人员支出1,28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3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7,50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1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口支援、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管理、劳务费、公务接待等方面。
2.招商工作1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产业准入评审、产业用地评估、电力工作、节能减排工作等方面。
3.商贸事务3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推介、引进项目策划、考察、专家咨询论证、项目洽谈、开展应急基本生活物资储备事宜、南澳口岸码头前期研究、国内参展、企业培训、外资外贸提质提量工作、工业技改淘汰低端企业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油站厕所升级改造等。
4.产业技术研究1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农田管理、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筹建工作、深圳BT峰会分论坛承办、大鹏新区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深圳创客周筹办、园区宣传及管理工作等。
5.科技技术1,326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工作、科技发展报告及科技服务、高交会参展、通信保障应急演练、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地下电力和通信管线普查、新区政务光纤主干网络项目资源管理系统维护、信息安全工作、新区政府网站管理、信息化培训等。
6.扶贫797万元,主要用于支援河源市源城区招商引资、城区扩容、产业园区共建、民生帮扶等领域方面对接帮扶以及对口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协作工作。
7.海洋管理305万元,主要用于海洋资源资产采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海洋公园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海洋产业发展管理、增殖放流、海洋安全管理、沙滩海域管理、减船转产经费、休渔及油补政策宣传等工作。
8.专项资金2,300万元,主要安排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休渔补助、人才专项资金等支出。
9.政府投资项目10,76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海洋生物产业园中试基地工程。
10.政府性基金78万元,主要用于大鹏新区2015、2016年基本农田建设和维护项目。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本级预算85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1万元、公用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584万元。
(一)人员支出2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58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管理、劳务费、公务接待等方面。
2.动植检工作30万元,主要用于禽流感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兽医系统实验室工作、植物检验检疫工作等。
3.农产品质量安全8万元,主要用于渔业药物残留危害宣传、瘦肉精危害宣传、农药残留危害宣传、重金属残留危害宣传、蔬菜、食用菌、水果样品费用、检测费用,试剂耗材经费等。
4.园区管理321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业务运作、物业管理、园区投资项目推广、项目前期费。
5.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22万元,主要用于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及水产品抽样检测。
6.政府投资项目26万元,主要用于大鹏新区海洋产业园配套工程。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281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81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和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局本级15万元,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方面的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我局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共有4辆,主要用于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新区年度财政预算的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在新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总部经济、旅游产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其它组织,以达到推动新区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的目的。
6.对口帮扶资金:指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深发〔2016〕11号)、《深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对办〔2016〕151号)、《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对口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对口字〔2016〕190号)等文件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万元(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主要是划转人员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1.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项目(大鹏新区2015年及2016年基本农田建设和维护项目)78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2.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3.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信息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中心共5家基层单位。其中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信息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