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指导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社区服务体系建 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承办全区行政区划事务,承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域界限的边界争议。 (五)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建立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系,指导辖区各类福利设施、机构的建设及开展服务。拟订辖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救助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承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收养登记等工作,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区情的社会工作体系。 (七)负责辖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年度检查、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群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九)依法推进辖区殡葬事业发展,承担全区殡葬管理事务,指导丧葬习俗改革。 (十)协调指导辖区社会捐助、公益慈善工作,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十一)依法组织开展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 殡葬、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督促、指导辖区民政行业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 产责任制,完善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条件。制定辖区民政系 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排 查治理各种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十三)承办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民政 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 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承接政府转移的 职能,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严格依 法监管社会组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 序发展。 (十六)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 福利和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 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 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区残联是融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为一体的全区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是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 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推动辖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辖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扶贫和 救助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养、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社会保障、信访维权等为核心内 容的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辖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落实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办理和管理《残疾人证》。 (六)参与和协调辖区环境、居家无障碍建设,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七)指导街道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协等基层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 (八)宣传残疾人事业,倡导全社会扶残助残风气。 (九)承办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民政局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13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事业编制总数9人,实有在编人数8人;退休8人;具体如下:
1.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13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2.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3.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
三、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1年民政工作将重点做实“两体系一治理一环境”:
——在健全有温度的“弱有众扶”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构建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精准化的综合救助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盐田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全面提升无障碍城市环境建设和残疾人服务水平,彰显盐田品质、社会温度,为助力“产业兴盐”栓心留人。二是构建服务对象全、保障范围广、兜底线惠民生的社会福利发展格局。三是创新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及救助手段,加快“盐田综合慈善超市”项目建设,增强慈善超市自我造血功能,反哺盐田慈善公益事业。
——在健全成色足的“老有颐养”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个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减轻财政补贴负担。一是通过智能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融合“产品体验+养老培训+居家养老”三种功能,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二是鼓励“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减小政府的养老保障压力,缓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担。三是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探索“类机构标准”的新型居家养老方式,将“梧桐凤凰”高层次人才的家属纳入服务范围,吸引优秀人才落户盐田。四是依托香港赛马会颐康院二期新增床位项目,推动深港两地养老服务交流。
——在构建现代化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格局方面,持续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成效,引导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辖区经济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动盐田产业升级,持续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一是更好发挥居委会力量,提升居民自治能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二是创新推动社会工作纵深发展,持续深化社区治理实效,助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搭建商事主体交流对接平台,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得力助手。
——在打造助推盐田产业发展的民政软环境方面,以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为指针,站位全局,立足新发展阶段,持续助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建设,为盐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民政力量。一是优化提升智慧民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主动民生服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区级财政总体资金支出。 二是创新打造全流程婚姻行业产业服务体系,促进婚姻文化与黄金珠宝产业融合,提升盐田区婚庆服务的经济价值,增加消费量。三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盐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4,965万元,比2020年减少4,424万元,减少4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405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360万元。
2021年盐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4,965万元,比2020年减少4,424万元,减少47%。其中:人员支出1,174万元、公用支出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3,601万元。
预算收支比2020年大幅度减少4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2021年社工服务项目只申请了社工上半年工作经费,下半年根据核定辖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项目需配备社工数量及职级要求等情况再申请经费;二是根据《盐田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经与各街道办及中英街管理局达成共识,将“城镇社会救济”“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交由各街道办和中英街管理局负责,我局负责资金监管;三是因《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2015]10号)已失效,新的《办法》尚未出台,待新办法出台后再申请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四是根据《民政部关于指导北京市朝阳区等10个区(市)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的通知》(民函[2019]8号),实验时间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期两年,故2021年未申请经费;五是大力压缩一般部门经费。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
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预算4,44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72万元、公用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3,496万元。
(一)人员支出77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3,49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万元,主要用于: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88万元、民政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经费30万元、日常业务经费25万元、购置费9万元等。 2.社会组织管理14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社会组织“双发展双提升”平台运营经费77万元,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推进经费1万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48万元。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年检维修5万元。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经费30万元。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购买社工服务经费132万元、基层社会救助经办项目54万元、社会工作经费30万元、盐田区慈善会人员和办公经费90万元等。
6.殡葬7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业务经费7万元。
7.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节日慰问经费17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费28万元。 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费15万元等。 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社会救济51万元。 10.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工作经费25万元。 1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5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养老服务392万元、2021年市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慈善超市补助经费41万元、2021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残疾人文体活动经费40万元、结转深财社[2019]59号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配套资金(养老志愿服务建设试点项目)72万元、结转深财社[2019]59号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配套资金(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164万元等。 12.政府投资项目31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民政31万元。
13.财政专项项目1,02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资助服务431万元、精神病人治疗及防治工作经费96万元、区残疾人康复训练费59万元、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补助82万元、社区残协人员经费11万元、街道康复指导员人员经费65万元、盐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8万元等。
二、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
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本级预算27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2万元、公用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
(一)人员支出20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公用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5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经费44万元、日常业务经费9万元。
三、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本级预算25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一)人员支出2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项目支出52万元,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项目52万元,主要用于:区福利中心标准化与无障碍改造工程48万元、区福利中心供水管网改造工程4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民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共计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分别是:台式电脑12台;打印机5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分别是:一是2021年购买社工服务经费132万元;二是居家养老服务项目96万元;三是老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32万元;四是社会组织“双发展双提升”平台运营经费77万元;五是智能养老服务项目162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和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2家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万元,比2020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
(1)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减少1辆。主要用于局本级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民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1年盐田区民政局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3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2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盐田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10%。主要是2021年局本级公务用车减少1辆。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区民政局(本级)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残疾人康复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2021年盐田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5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养老服务、慈善超市补助、社区邻里节活动、残疾人文体活动经费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为0.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深财社【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