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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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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0100-02-2020-11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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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5-21

名 称:《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20-05-21 00:00 【字体:

  一、起草背景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37号,以下简称《原措施》)自2012年实施以来,政策效应明显,我市工业设计发展迅猛,工业设计创新载体数量攀升,专业化程度和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整体呈现生机勃发态势,我市工业设计已步入全国领先行列,为我市赢得“设计之都”贡献了力量。

  但应清醒看到,随着北京、上海、武汉、杭州等城市工业设计的发展崛起,我市工业设计先发优势已不甚明显,面临着日愈凸显的国内工业设计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国际化高端人才储备不足、对国外先进设计工具依赖程度高和社会普识认知度不高等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水平,巩固我市工业设计先发优势,充分发挥好工业设计对我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可谓形势紧迫,任重道远。

  因此,有必要按照“站在高起点、把握关键点、找准定位点”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工业设计发展实际,对《原措施》进行全面修订和优化。

  二、起草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围绕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理念与模式变革,强化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创新成果应用推广,开展人才培养与交流、促进全球高端资源供需对接,培植更高能级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夯实先发优势,打造全球工业设计高地。

  2.融合发展。立足我市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产业、企业、技术的耦合引领属性,强化工业设计对产业在生产制造、营销模式、服务方式和品牌建设等领域的连结贯通作用和对塑造现代产业经济体系的强有力引领作用。

  3.市场主导。坚持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依托“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优势,增强工业设计创新主体竞争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营造更加优化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4.突出重点。围绕制约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集中优势力量和创新资源,在工业设计基础研究、高端人才培养、知名品牌建设、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产业聚集发展、国际化战略实施、社会风尚培养等领域强根固本,促进工业设计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

  (二)起草过程。

  机构改革后,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新要求,继续开展《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更加强调突出问题导向,更加深入研究制约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的瓶颈,更加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更加认真地总结过去几年我市在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存在的问题,更加充分地吸收借鉴国家和相关省市的先进经验与做法。根据听证会、政策研究会上的各方意见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对《若干措施》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做到了集思广益,更高起点、更高定位地制定《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培植更高能级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共3项措施,即: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强化工业设计创新载体建设,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着力于全方位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能力。

  (二)推动更高质量的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共4项措施,即:提升深圳工业设计的辐射能力,实施“深圳工业设计”品牌战略,推动工业设计国际化发展,推动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发展,着力于全面推动我市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更强有力的耦合贯通引领作用。共4项措施,即:引领先进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加速转型,引领优势传统产业转变增长方式,引领中小微制造企业加快成长步伐,深化工业设计与社会、文化和环境建设的引领融合,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构建现代产业经济体系的引领作用。

  (四)构建更多元化的人才培育体系。共4项措施,即:改革工业设计人才教育模式,完善工业设计特色培育体系,创新工业设计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着力于培育符合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专业人才队伍。

  (五)搭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网络。共4项措施,即:建立工业设计研究服务体系,搭建协同创新服务支撑平台,搭建交流合作展示交易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业设计文化风尚,着力于为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搭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六)营造更加优化的产业发展生态。共4项措施,即:落实财政资金、金融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激励机制,建立工业设计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工业设计的宣传推广,着力于为工业设计营造更加优化的发展生态环境,增强产业内生动力。

  (七)附则。共3项措施,主要对落实《若干措施》、前后政策之间的衔接和《若干措施》有效期作出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政策定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定位和产业发展实际,我局在更高的起点上,全局性、系统性地推动工作落实,对原有措施作出重大调整,增加了十二项新举措,力求《若干措施》既立足当前,更着眼未来,有效引导和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实现高质量的创新发展。

  (二)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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