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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20
名 称:引导推动民营企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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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推动民营企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
2006-12-5 14:41:16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
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我市各界提出了争当构建和谐社会先锋的行动目标。深圳市各级商会(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的桥梁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必须引导、帮助和推动民营企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为建设“和谐深圳”作贡献。
一、深圳民营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有民营企业16.6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72%。民营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民营经济贡献的财富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深圳民营经济今年上半年实现增加值693.6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1%;缴税255.16亿元,占全市税收的51.0%。古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民营经济为国家和社会贡献的财富,正是我们得以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民营经济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截至2005年底,深圳民营企业从业人员224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42.4%;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135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25.6%。两者的就业人员总数占全市就业人数的68%。深圳市总商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于2005年6月、2006年4月,分别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两次“深圳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共有2989家民营企业入场招聘,提供工作岗位61079个,最终达成就业意向22300多个。
深圳民营企业家为济贫救灾等公益事业作出了显著贡献。2005年初,全市商会系统积极组织民营企业为印度洋海啸捐款达数百万人民币;在全市开展的“情系灾区,奉献爱心”捐赠活动中,商会会员中的民营企业家累计捐款总额达1500多万元;2006年3月,市总商会召集40多位民营企业家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发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共建和谐深圳》倡议书,并号召企业参与“让亲人重见光明大型助残慈善活动”,捐款达2600多万元;2006年7月支援广东部分地区的抗台风救灾活动中,全市各级商会募集民营企业家捐款达6000多万元。
深圳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带动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走向小康。近年来,深圳市总商会积极发动和带领我市民营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投资设厂,加强经贸合作,推动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仅以2005年为例,深圳市总商会组织企业与西部地区开展经贸合作投资洽谈活动30多次,其中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珠洽会”签约金额就达76.8亿元人民币。
深圳民营企业家在关爱员工方面也涌现出不少典型。张思民、庄陆坤被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深圳市健康元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称号。
深圳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为缩小城乡差距作贡献。张庆杰、翟美卿、陈华、黄尔春等12位民营企业家获“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此外,不少深圳民营企业还投身于教育、卫生等事业,投资兴办民办教育(幼教、大中小学)、医疗、公益助残和养老机构等。
二、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
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尤其是《决定》第三部分“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的七项任务,是新时期民营企业应当参与和担当的光荣任务。这些任务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民营企业和我市各级商会(工商联)必须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深圳民营企业和商会(工商联)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在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充分发挥深圳民营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郑重号召全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自身做好,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首先,民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企业做强做大。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增加投资、增加利润、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就是其对社会和谐的最大贡献。
其次,民营企业要守法和诚信。民营企业作为企业公民,要遵守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与秩序。民营企业要守信用、重信誉、讲信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真正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个人诚信。
第三,民营企业要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民营企业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管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要积极参与“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争当劳动保障先进企业。
第四,民营企业要踊跃投身到扶贫开发、就业再就业和光彩事业中去。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的民营企业家,要进一步增强公益与慈善的意识,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
第五,民营企业要着眼于发展循环经济、环保经济,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民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投身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逐步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为国家、为社会,也为自己创造绿色GDP。
此外,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科教文卫事业。
四、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是深圳市各级商会(工商联)的光荣职责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文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对工商联(商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工商联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要努力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体现特色,增强吸引力,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
近年来,深圳市总商会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和市委号召,致力于探索民营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商会(工商联)在其中的推动作用。今年上半年,市总商会组织召开了“建设和谐企业经验交流会”,号召全市民营企业争创和谐企业,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赞扬深圳市总商会开展的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在全国发挥了重要的排头兵作用。今后,深圳各级商会(工商联)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1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在深圳争当构建和谐社会先锋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二是要通过评比表彰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把“关爱员工”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
三是要继续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通过光彩事业和捐资助学、赈灾济困等多种形式,积极塑造民营企业家关爱社会的良好形象,增进民营企业家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认同,不断推进和谐企业、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