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21100-02-2008-00286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08-09-12
名 称:关于暂停市管干部2001、2002年度考核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深组通[2003]10号
主 题 词:
关于暂停市管干部2001、2002年度考核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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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12 16:30
【字体:大中小 】
各区委,市直各局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我市自1995年以来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局级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对于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行年度考核办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评价标准和方法单一,对于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层次干部的考核缺乏针对性;考核要素过于笼统,不宜把握;考核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有的单位为回避矛盾,把民意作为唯一依据,有的单位碍于情面,搞平衡照顾,等等。上述问题导致年度考核不能客观忠实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难以达到激励干部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目的。
鉴于以上情况,市委决定从2001年起,暂停市管局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2001、2002年年度考核,除存在按规定不评定或暂不评等等次等特殊情况的人员外,市管干部按“职称”等次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为落实市委决定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1年起,暂停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市管干部只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定表》,由单位党委(党组)加盖公章后送市委组织部归档。
二、2001年年度市管干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鉴定表》尚有个别单位未送市委组织部,须于3月10日前上报。2002年年度市管干部填表及归档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1、各单位在3月10日迁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委前楼429房)领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鉴定表》;
2、领导干部本人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鉴定表第一部分第一、二、三项,第四项不作自我评鉴,只签名。
3、考核鉴定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第一项、第三项不填。第三部分第二项考核鉴定由单位填写,明确干部有无下列情况(如有,则注明是什么情况;如无,则不用加具意见。此格应加盖党委或党组公章):
(1) 本年度调任到我市行政机关和参加管理机关工作时间不满半年;
(2)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
(3) 本年度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
(4) 本年度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
(5) 2000、2001年年度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撤职处分,1999年年度受留党察看2年处分;
(6) 本年度受开除党籍处分或涉嫌违纪被立案检查。
4、各单位统一将市管干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鉴定表》于3月底前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并由市委组织部在考核表的第四部分加具意见后归档。
三、市管副局级班子副职2001、2002年年度考核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鉴定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