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0500-02-2009-00933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09-03-05
名 称: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提交验资报告时间的通知
文 号:深府金发[2009]2号
主 题 词:
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减轻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企业(或个人)负担,经研究,内资企业(或个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在市金融办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前补交(验资到位的资金与申请时承诺的注册资金必须一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