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0300-02-2009-01408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6-11-13
名 称:关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咨询费标准的规定
文 号:深府购〔2003〕44号
主 题 词:
为规范中心财务工作,加强业务费支出管理,结合中心评标工作实际,对专家评审费及记者误餐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中心负责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专家评审、咨询费的标准
1.采购项目较小,评标时间为半天左右的,专家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
2.采购项目较大,评标时间为一天的,专家评审费标准为500元/人。
3.采购金额大内容复杂的项目,评标时间为两天的,专家评审费标准为800元/人。
4.规模较大的采购项目,内容复杂,评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项目负责部门根据实际评标时间,书面报告分管副主任审定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专家咨询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误餐费标准
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误餐,原则上在中心定点接待点按标准安排,中餐为20元/人,晚餐为50元/人。综合部根据误餐审批单按月结算。采购项目较为重要,规模较大,需邀请记者进行宣传报道的,记者误餐费标准为200元/人。
四、专家评审、咨询费的发放、核销
各项目组负责人员,在评标结束时填写统一的《专家评审、咨询费发放表》,自行发放,并凭签字手续齐全的《专家评审、咨询费发放表》在综合部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