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0300-02-2009-01410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09-11-10
名 称:网络信息部廉政措施
文 号:深府购〔2007〕36号
主 题 词:
一、确保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的正常开发和稳定运行,与相关单位及供应商合作中要坚持原则,维护中心利益。
二、进行商务谈判、办理合同审核、验收事宜,须两人(含)以上参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严格遵守专家管理和使用规定,按系统程序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专家,保存系统自动通知记录。
四、坚持档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外借。
五、严格遵守统计工作纪律,不得在统计数据正式报出前对外泄露。
六、严格按中心制定的质疑处理办法处理质疑,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对待质疑人,维护中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