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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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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70300-02-2009-01410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09-11-10

名 称:网络信息部廉政措施

文 号:深府购〔2007〕36号

主 题 词:

网络信息部廉政措施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09-11-10 00:00 【字体:

  一、确保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的正常开发和稳定运行,与相关单位及供应商合作中要坚持原则,维护中心利益。

  二、进行商务谈判、办理合同审核、验收事宜,须两人(含)以上参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严格遵守专家管理和使用规定,按系统程序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专家,保存系统自动通知记录。

  四、坚持档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外借。

  五、严格遵守统计工作纪律,不得在统计数据正式报出前对外泄露。

  六、严格按中心制定的质疑处理办法处理质疑,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对待质疑人,维护中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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