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1-11-24
名 称: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
文 号:
主 题 词:
(粤府令第125号,2008年5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6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10月7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省政府决定委托市、县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2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管理实施机关 |
备 注 |
省 公 安 厅 |
1 |
境外人员考领部分机动车驾驶证核准 |
县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提请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
2 |
大型活动(B、C级)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地级以上市、县(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B级由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C级由县级公安机关实施 | |
3 |
部分机动车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县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4 |
航行港澳小型船舶证明书核发 |
地级以上市、县(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5 |
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审批 |
地级以上市、县(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财 政 厅 |
6 |
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 |
地级以上市、县(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人 事 厅 |
7 |
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审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劳 动 保 障 厅 |
8 |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粤就业审批(除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外) |
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
9 |
除省属权限外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
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
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批 |
地级以上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11 |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审批 |
地级以上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1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初次转让审批 |
地级以上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13 |
采矿权转让审批 |
地级以上市、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省国土资源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 |
省 农 业 厅 |
14 |
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除兽用生物制品外) |
地级以上市、县(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
15 |
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 |
地级以上市、县(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
||
省 卫 生 厅 |
16 |
婚前(含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17 |
婚前(含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18 |
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19 |
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20 |
食品(限指一般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21 |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
22 |
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 |
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3 |
书报刊批发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外商投资、出版单位内设发行本版出版物的发行机构、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 |
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4 |
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除外) |
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5 |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备案 |
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事前备案;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6 |
承印加工境外其他印刷品备案 |
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事前备案;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7 |
除省属单位外出版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县(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8 |
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
地级以上市、县(市)新闻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报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省 海 洋 渔 业 局 |
29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地级以上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30 |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冠名“广东”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及广州市“国览医械城”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除外) |
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安 全 监 管 局 |
31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核发”事项调整 |
省 旅 游 局 |
32 |
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
地级以上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二、省政府决定下放市、县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目录(49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
备 注 |
省 教 育 厅 |
1 |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审批 |
地级以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行政主管部门 |
实行属地管理 |
2 |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市属中专部分)设置审批 |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3 |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核准 |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4 |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5 |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新专业(目录外的)核准 |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省教育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 |
省 公 安 厅 |
6 |
中央管理企业印章刻制核准 |
地级以上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7 |
随船工作证(非渔民随船出海的身份证明)核发 |
地级以上市、县(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财 政 厅 |
8 |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费用的审批 |
地级以上市、县(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
9 |
补充耕地验收确认 |
地级以上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
会同同级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省 农 业 厅 |
10 |
绿色证书核发 |
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物 价 局 |
11 |
甘蔗收购价格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12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13 |
铁路客运部分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14 |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15 |
保安服务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16 |
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收费标准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17 |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装(移)机工料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18 |
邮政延伸服务费、邮政代办点服务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19 |
碳酸氢氨、总有效含量38%以下且年产5万吨以下企业生产的复(混)合肥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20 |
市、县所属医院制剂价格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1 |
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及幼儿教育收费具体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2 |
本地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3 |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省政府规定进行的强制性培训收费(省直单位主办及全省性收费项目除外,按照省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办法)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4 |
除省属和跨地级以上市工程外的地方小水利供水价格(在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5 |
当地供热价格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6 |
地方公路渡口过渡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7 |
交通事故拯救费,故障、事故车辆拖车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8 |
当地公路汽车运输客货站场收费标准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29 |
殡葬(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0 |
机动车强制保养(安全性能检测)及服务价格(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1 |
出租车挂靠综合服务费、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2 |
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3 |
当地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修收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34 |
国有土地的标定地价、出让底价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5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6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37 |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38 |
自来水、地下水、中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在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39 |
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40 |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41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在省规定的范围内)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
42 |
清洁卫生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43 |
除“四害”服务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44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45 |
城市公共汽车、出租小车、地铁、轮渡票价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 | |
46 |
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 |
47 |
除商业性投资所建景观以外的公园、博物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或收费标准 |
地级以上市、县(市)人民政府 |
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 |
省 海 洋 渔 业 局 |
48 |
国内渔业船舶登记 |
地级以上市渔港监督机关,按省政府第98号令规定,下放到县级管理 |
|
省 旅 游 局 |
49 |
景(区)点导游员的培训、考试 |
地级以上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说明:
1.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为《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事项。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实施审批。
2.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依《广东省定价目录》的调整而调整。
三、省政府决定委托广州、深圳市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9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管理实施机关 |
备 注 |
省 教 育 厅 |
1 |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 |
广州、深圳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2 |
中外合作办学(非学历教育)审批 |
广州、深圳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公 安 厅 |
3 |
内部保安人员服装生产、购买审批 |
广州、深圳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4 |
汽车驾驶员道路考核 |
广州、深圳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劳 动 保 障 厅 |
5 |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广州、深圳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交 通 厅 |
6 |
省内跨市单船(含液化危险品类船舶)载货量1000吨以下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船舶建造、购置或光租的审批 |
广州、深圳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农 业 厅 |
7 |
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 |
广州、深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
8 |
音像制作公司设立审批 |
广州、深圳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9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营业员、购销员、制剂工及医院制剂工等的培训考核及上岗证核发 |
广州、深圳市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 |
四、省政府决定下放广州、深圳市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目录(12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
备 注 |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
1 |
市属公办或民办各类中等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审批 |
广州、深圳市政府实施,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 |
|
2 |
机械人口增长管理审批 |
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实行省、广州市双重管理 |
||
省 公 安 厅 |
3 |
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培训 |
广州、深圳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劳 动 保 障 厅 |
4 |
技工学校的设立、招生、管理及其毕业证书管理等 |
广州、深圳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建 设 厅 |
5 |
造价工程师培训 |
广州、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农 业 厅 |
6 |
禽流感监测 |
广州、深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卫 生 厅 |
7 |
对食用纯水、用于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等产品的管理 |
广州、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8 |
卫生毒理检验 |
广州、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9 |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前置条件审查 |
广州、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物 价 局 |
10 |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装(移)机工料费审批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
省 海 洋 渔 业 局 |
11 |
水产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验、水生动物防疫、水生动物养殖从业人员的培训 |
广州、深圳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12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的培训 |
广州、深圳市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 |
说明:
1.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为《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事项。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实施审批。
2.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依《广东省定价目录》的调整而调整。
五、省政府决定予以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省 经 贸 委 |
1 |
煤炭经营资格审核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煤炭批发经营资格审核”事项调整 |
2 |
省管权限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危险化学品项目实施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重点技术改造限下项目审批”事项调整 | |
省 教 育 厅 |
3 |
高等学校设置,调整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目录外的国家控制布点的本科专业审核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高等学校设置、调整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目录外的国家控制布点的本科专业审核”事项调整 |
4 |
广州、深圳市外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高校校外办学点、函授站及广州、深圳市外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事项调整 | |
省 司 法 厅 |
5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执业核准 |
|
6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
7 |
律师执业审核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律师执业证颁发核准”事项调整 | |
8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代表执业核准 |
||
9 |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设立公证机构审批”事项调整 | |
10 |
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事项调整 | |
11 |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事项调整 | |
12 |
公证员执业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公证员执业核准”事项调整 | |
省 人 事 厅 |
13 |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设立审批”事项调整;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
14 |
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甲、乙级由国土资源部审批)”事项调整 |
15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公开使用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审批”事项调整 | |
省 水 利 厅 |
16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省 农 业 厅 |
17 |
农作物种子广告核准 |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省 外 经 贸 厅 |
18 |
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批及其批准证发放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及其内销批准证的发放”,以及省政府第87号令颁布的“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同审批”事项合并 |
省 文 化 厅 |
19 |
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许可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审核”事项调整 |
20 |
二、三级及一般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二、三级及一般文物复制审批”事项调整 | |
21 |
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核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一级文物复制审核”事项调整 | |
22 |
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格认定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文物复制单位资格认定”事项调整 | |
2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核 |
||
24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以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和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
||
25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
26 |
举办涉港澳和涉台演员组台及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
||
27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
28 |
设立博物馆审批 |
||
省 卫 生 厅 |
29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审核 |
|
30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
31 |
医疗机构在省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批准 |
||
32 |
食品(特定人群食用食品、新资源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
||
省 地 税 局 |
33 |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印制普通发票资格和《发票准印证》审批”事项调整 |
34 |
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对纳税人自印发票式样核准”事项调整;由县级以上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35 |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 |
由经营地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36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由当地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省 质 监 局 |
37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常规检验资格许可) |
|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局 |
38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核发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调整 |
(二)不作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省 经 贸 委 |
1 |
省管权限的政府投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 |
由省政府第106号令颁布的“重点技术改造限下项目审批”事项调整 |
省 司 法 厅 |
2 |
外国、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年度检验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行政许可事项 |
省 文 化 厅 |
3 |
举办涉台艺术团体及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核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核 |
4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核 |
||
省 卫 生 厅 |
5 |
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及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审核 |
(三)备案事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省 教 育 厅 |
1 |
民办学校(包括学历、非学历)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查备案 |
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2 |
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备案 |
|
3 |
异地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备案 |
(四)取消事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省 文 化 厅 |
1 |
营业性演出广告备案 |
|
2 |
省直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出审批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行政许可事项 | |
3 |
省文化厅直属单位设立娱乐场所审核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行政许可事项 | |
4 |
省管权限内的营业性演出广告的内容核准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行政许可事项 | |
5 |
省直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
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行政许可事项 | |
省 工 商 局 |
6 |
省属经营单位、跨市发布店堂广告登记 |
|
7 |
省内高速公路(广州、深圳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除外)及其两侧控制区广告核准 |
(五)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
实施机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省 卫 生 厅 |
1 |
卫生部审批范围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由省卫生监督所实施;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事项 |
2 |
卫生部审批范围内的消毒制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证 |
由省卫生监督所实施;省政府第106号令原颁布为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