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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应急〔2019〕230号
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019年7月18日
《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