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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机场UPS亚太转运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22 09: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机场UPS亚太转运中心项目”(暂定名,宗地号A124-0039)位于机场支一道南侧,用地面积为129419.01平方米。该用地于2009年5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9-0064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容积率由“0.4”变更为“0.87”,规定建筑面积由“51891平方米”变更为“112293.04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9361.4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新增面积功能均为物流及配套用房;

  二、用地性质由“机场用地”变更为“区域交通用地”;

  三、建筑覆盖率由“41%”变更为“51%”;

  四、建筑高度或层数由“17.5米,符合机场净空要求”变更为“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建筑物退红线由“北侧10米,东侧、西侧50米”变更为“新建建筑一级6米、二级9米”;

  六、停车位由“101辆”变更为“230辆”。

  七、备注按现行有关规定及项目有关情况增加以下内容:

  (一)停车位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须按停车位数量30%以上标准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二)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0%;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执行;

  (五)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六)项目位于机场油库建议安评范围,请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的书面意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八、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27820383,传真:27820383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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