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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5-20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规土规﹝2018﹞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8﹞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坪地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该项目实施面积39.11公顷,本次初步认定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22005.63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现场(山塘尾居民小组);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龙岗区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大厅);

  (四)坪地街道办一楼大厅(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

  (五)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坪地街道富民路8号);

  (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pnr.sz.gov.cn/);

  (七)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旧屋村范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918161

  余工 联系电话:0755-84069618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附件: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山塘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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