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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5-07 18: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部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预算绩效实施效果,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办公室拟通过购买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请符合条件的专业第三方公司参与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28万元

  (三)服务期限: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内容

  1.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对照国家、省、市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部门预算编制问题案例汇编》相关内容,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实际情况,协助细化和完善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按照工作方案指导,协助我局开展具体工作。

  2.2021年度绩效自评管理

  (1)按市财政要求,协助指导局本级开展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并对《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出实质性意见。

  (2)按市发改委的要求,对局系统各政府投资项目的《2021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实质性意见,协助编报《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报告》。

  (3)提供2021年度绩效自评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建议,并协助跟进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情况。

  (4)协助指导决算绩效信息公开材料准备。

  3.2021年度部门评价

  (1)协助汇总局下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并对形成的局系统《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实质性意见。

  (2)按照市财政重点项目部门评价要求,选取重点项目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3)提供2021年度部门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建议,并协助跟进部门评价问题整改情况。

  4.绩效指标、标准库建设

  结合财政部门要求,以我局主要履职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核心,结合项目特点和退役军人事务特性,协助建立一套覆盖所有经常性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

  5.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

  (1)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并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完成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进行审核,提出实质性意见。

  (2)提供2022年度绩效监控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建议,并跟进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情况。

  6.2023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

  (1)协助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新增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2)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协助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所有绩效目标成果(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实质性意见,并督促修改完善。

  (3)协助绩效目标批复材料整理。

  (4)协助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材料整理。

  7.2022年度预算绩效考核评估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协助我局完成2022年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单位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业务中,指导整理绩效考核材料报送及其他绩效管理相关事项。

  8.2022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管理

  协助我局对部门2022年度所有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自评成果进行复核,提出实质性意见,并协助完成部分事务性工作。

  9.协助完成2022年部门所有绩效自评成果

  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协助我局完成2022年度所有绩效自评(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等)复核,提出意见,指导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指导局本级完成预算绩效考核工作,协助整理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材料,整理局本级全年绩效管理文件;

  (2)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协助我局完善部门绩效管理制度;

  (3)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局系统(含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集中开展绩效管理培训。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1.为了保证项目成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投标单位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2.投标单位需具备从事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咨询服务、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等相关经验。

  3.投标单位应建立至少3人的项目组,以提供全面的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并确保预算绩效全流程咨询服务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

  4.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熟练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评价、管理各项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

  5.项目组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证书和岗位证书。

  6.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要求细化项目各项任务,明确各任务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和项目质量、工作内容的推进等,项目运行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节点展开,通过复核和考评机制保证项目责任的落实。

  7.项目组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验收要求

  按照市财政局考核要求,协助我局完成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保密要求

  1.在项目实施的中,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的内容。

  3.凡因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无法进行,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要求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至少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我局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总报价单原件及分项报价表原件

  7.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8.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11.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

  12.项目实施拟安排人员清单及证明文件

  13.投标人相关资质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

  14.投标人认为对该项目有利的文件

  15.诚信承诺函

  (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授权书、申明函要有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13日18:00前(投标文件需提交1正4副),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807办公室,联系电话:88258992(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标方法及公告地址

  我局原则上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

  八、评分细则

  (一)技术部分20分

  (二)商务部分65分

  (三)价格部分15分

  具体评分细则请详见附件1。

  附件:1.评分细则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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