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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延期举行深圳市富兴达建筑渣土处理有限公司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一案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30 15: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原定于2022年1月7日举行深圳市富兴达建筑渣土处理有限公司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一案公开听证会,因深圳市富兴达建筑渣土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南申请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2:3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第20层2035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四、联系方式:0755-231722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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