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2020年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短平快”工程项目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对纳入2020年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短平快”工程项目一览表中的拥堵节点整治项目、拥堵片区交通组织优化整治项目、断头路打通工程项目、次支路完善工程项目、城中村交通综合整治项目、片区慢行设施建设项目等“短平快”工程项目,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竣)工验收的项目实施考核奖励。
我办已按照《奖励办法》相关要求,对各区(新区)申报23个项目进行了审核认定,其中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19个,奖补金额共计14667.0415万元。其中宝安区9个项目,奖补金额2748.8228万元;龙岗区2个项目,奖补金额4907.4686万元;坪山区6个项目,奖补金额5389.9729万元;大鹏新区2个项目,奖补金额1620.7772 万元,其余盐田区1个项目、龙岗区1个项目、坪山区2个项目不符合奖励考核要求,不纳入本次考核奖励范围(详见附件)。
为确保考核奖励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现将2020年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短平快”工程项目考核奖励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市交通综治办(邮箱:ghc@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2020年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短平快”工程项目考核奖励认定结果一览表(第一批)
市交通综治办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