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