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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现对以下4名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36667537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序号
姓名
在港注册情况
拟同意备案的执业资格
1
刘镜钊
注册建筑师
0211
一级注册建筑师
2
谭以勒
2986
3
彭一康
1525
4
简蓝诗
注册专业测量师(工料测量组)
2444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