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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举行《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龙岗段)涉及深圳市龙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8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就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涉及深圳市龙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212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项目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规划修改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报名人数过多,将根据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兼顾广泛性、代表性予以确定;

  (三)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必须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听证代表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七、注意事项

  拟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会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通告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一)媒体:深圳商报

  (二)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lg/(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三)实地: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755-28920114

  传真:0755-2891869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邮编:5181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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