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是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在龙岗区境内占用了一定数量的永久基本农田,需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4号)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版)》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本方案在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方案如下:
本方案主要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用途区进行调整,不涉及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其他调控指标的调整。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3.083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将3.0830公顷一般农地区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调整土地用途区3.0830公顷,涉及平湖街道、坪地街道。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规模变化不大。
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一)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
该项目共占用龙岗区永久基本农田3.0830公顷(全部为水浇地),涉及图斑19个,平均质量等别5.2等,不涉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坡度级别全部为T1(详见附件)。
(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
该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位于龙岗区,共3.0830公顷,全部为耕地,涉及图斑33个,平均质量等别5.2等,全部位于城市周边以外区域补划,补划耕地坡度级别全部为T1(详见附件)。补划后龙岗区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附件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lg/(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惠路坪地段347号
4.项目现场
附件: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修改前、后)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755-28920114
传真:0755-2891869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邮编:5181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