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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无纸化办证便利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12 15: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用物项和技术合规贸易,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无纸化工作的通知》(商办安管函〔2021〕209号),商务部决定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施行无纸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程序

  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应用(简称业务应用,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上传提交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具体如下:

  (一)申请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JPG、PNG等文件格式通过业务应用上传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不再报送。

  (二)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JPG、PNG等文件格式通过业务应用上传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不再报送。

  (三)申请核、核两用、生物、化学、导弹等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商用密码产品进出口、挖泥船出口许可,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JPG、PNG等文件格式通过业务应用上传提交,并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原件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寄送至市商务主管部门,其他申请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四)提出相关业务咨询,可参照上述程序,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PDF、JPG、PNG等文件格式通过业务应用上传提交,纸质材料不再报送。出口经营者仍可按照原规定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出口经营者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妥善保存相关申请材料和文件。

  二、工作要求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工作政策性强,内容敏感,专业要求高,出口经营者要组织业务骨干加强出口管制法规学习,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按照“健全制度、全员参与、严格执行、

  规范经营”的方针,建立并完善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树立诚信经营和负责任形象,有效规避和减少经贸风险,不断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熟练掌握出口管制各项业务流程,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客户、合同等信息真实,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合规,坚决杜绝管制物项未经内部审查随意申请进出口许可。要完整、准确建档保存与经营管制物项相关的客户信息、往来文件及许可执行情况等。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口经营者于7月1日前提交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仍按照原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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