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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08 09: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贯彻好《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整体要求,落实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部署,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和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服务,现面向社会征集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项目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具体内容

  1.宣传、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退役军人就业与创业的政策文件精神。

  2.面向深圳户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深圳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存在就业创业困难的流动退役军人及家属提供如下服务:

  (1)就业与创业政策咨询:及时梳理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最新政策法规,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等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并建立咨询档案,做好服务对象后期跟踪、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完成就业创业咨询人员的信息登记及日常业务咨询和接待等工作。

  (2)就业创业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心态调整、创业分析、创业风险评估等;建立意向就业人员档案、创业人员档案、意向创业人员档案等个人档案信息,做好后续服务跟踪、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3)就业帮扶:提供就业资讯、就业活动、就业推荐、就业配对等帮扶服务;建立企业信息库及岗位分级目录,为有需要的意向就业人员提供精准化的就业帮扶。

  (4)创业帮扶:提供创业政策指导申报、工商注册、税务咨询、项目推荐等帮扶服务;建立创业加盟项目库,为有需要的意向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选择;为有招聘需求的创业企业提供人才输送服务。

  (5)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根据服务对象的培训需求,为其提供实用性强、有利于职业发展的技能培训,培训课程种类丰富,形式多样,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元化需求;不定期开展需求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提升培训的质量。

  (6)联合优秀用人企业和优质教育培训机构,联动群团组织、社会企业资源,创新合作模式,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系列延展及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服务。

  (7)收集服务对象信息,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以及人文关怀等服务。

  (8)对因为失业或就业问题导致家庭困难的服务对象建档立户,开展“一对一”走访和跟踪帮扶等。

  3.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及服务对象就业创业需求,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活动,如公益招聘会、就业对接会、就业创业沙龙、创业项目推介会、创业知识讲堂等。

  4.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协助智慧服务中心开展数据维护、运营使用等工作。

  5.根据服务对象就业创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互动。

  6.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4名工作人员派驻市退役军人局,专职从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的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相关行政事务工作。人员要求专业能力较强,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和信息服务专业优先),从事相关服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

  7.管理市级“就业创业中心”场地,负责承包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8.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项目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9.该项目为公益性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均为免费。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旦中标,签订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项目需要及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另,自中标之日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考核要求和改善建议。

  (二)项目预算为4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则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三)中标单位须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保密协议,对开展项目过程中所取得的信息数据和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三、投标单位资质

  (一)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近3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4月开始起算,成立不满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单位项目报价单原件;

  (七)投标单位项目方案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原件以及项目团队成员就业创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派驻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填报及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八)投标单位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九)投标单位诚信承诺函;

  (十)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整套材料密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4月16日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楼709(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联系人:罗维;联系电话:0755-88258934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敬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

  七、评分细则(详细评分表附后)

  (一)报价评分(合计20分)

  (二)技术评分(合计40分)

  1.实施方案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3.团队能力

  (三)商务评分(合计40分)

  1.同类项目经验

  2.曾获得荣誉

  3.诚信情况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项目招标评分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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