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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信访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承接单位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3-04 16: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遴选信访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安检设备管理终端、人证识别通道管理终端、信访人脸对比系统、宣传隔断栏、隔离带等设备设施和系统的安装、调试、运维和培训等。

  三、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32万元(投标单位所报价格超过预算控制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

  (一)《深圳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投标申报表》(原件);

  (二)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书面声明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格式自拟);

  (五)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函原件(投标单位必须分项目进行报价);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递资料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凡具备以上投标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3月13日下午6点前,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字样。

  (二)市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期组织评选。

  (三)通过评选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邮箱地址:hanxy@sz.edu.cn,邮寄资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99室,联系人:韩老师,咨询电话:88127935。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投标申报表

            2.技术需求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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