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工作要求,现将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部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田林县关于“个别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备”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瑶族乡养鸡场项目共建设18个养鸡棚,2020年9月已竣工验收。审计发现,其中有16个养鸡棚竣工验收单中仅有2名贫困户代表签字确认,为严格按照要求推选不少于3名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审计指出后,田林县八桂瑶族乡政府组织八修村另推选1名贫困户代表现场查看养鸡棚建设情况,在其对建设质量及规格认可的基础上补充验收单等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如转来函所述,已完成整改。
(二)田林县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0年11月,百色市田林县和靖西市分别有9个、3个扶贫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至今间隔11个月至28个月不等,涉及广东帮扶资金共计4,525.75万元(其中田林县2,888万元、靖西市1,637.75万元)。
审计指出后,田林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竣工决算,3个项目正开展审计决算工作,6个项目在准备送审材料。
整改情况:审计反馈涉及的9个项目均已送审,正在开展审计决算后期的数据核对工作,预计到1月30日9个项目全部完成审计。
(三)靖西市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0年11月,百色市田林县和靖西市分别有9个、3个扶贫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至今间隔11个月至28个月不等,涉及广东帮扶资金共计4,525.75万元(其中田林县2,888万元、靖西市1,637.75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发现靖西市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工作,有靖西市第八小学项目、靖西市第九小学(龙靖小学)和深圳龙岗·百色靖西协作共建产业园大扶贫车间项目(涉及A地块厂房工程1标段、A地块厂房工程2标段,规划A路工程、规划D路工程四个子项目),因以上3个项目资金投入量比较大,两所学校的投入资金达7593万元,深圳龙岗·百色靖西协作共建产业园大扶贫车间项目投入资金共3575.14万元,结算资料涉及设计、监理、住建(含消防、质监部门等)、发改、审计等多个部门,收集审计相关材料所需时间长,因此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工作。靖西市高度重视,及时与市教育局、新发展集团等项目业主单位联系,督促加紧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审计决算工作开展情况如下:1.靖西市第八小学项目计划于2021年2月底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靖西市第九小学(龙靖小学)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底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2021年5月底全部完成竣工决算;2.深圳龙岗·百色靖西协作共建产业园大扶贫车间项目涉及的四个子项目,目前A地块厂房工程1标段、A地块厂房工程2标段两个子项目于2020年10月15日已完成竣工结算,易地搬迁规划A路工程、规划D路工程两个子项目正在办理竣工结算,计划于2021年5月底完成竣工决算。
二、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欠佳整改情况
(一)环江县关于“个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率偏低”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于2016年引进新型特色产业--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底全面建成后并网发电。审计抽查了该县水源镇三美村、里腊村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0年11月,两村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共计18.6万元。除2020年支出4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劳务报酬外,其余收益共14.6万元暂未分配使用,项目收益未及时发挥效用。
审计指出后,环江县对全县光伏项目收益留存情况开展检查,要求各乡镇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环脱指办字〔2019〕9号),在12月中旬前已按程序完成收益分配和使用。
整改情况:如转来函所述,已完成整改。
(二)靖西市关于“个别项目帮扶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2019年6月,靖西市禄峒镇小瑞村标准化蚕房帮扶项目共建成养蚕房14间,帮扶当地农户养蚕增加收入。2019 年小瑞村村民合作社将全部养蚕房出租给1户非贫困户; 2020 年村合作社出租给4户贫困户4间、4户非贫困户6间,其余4间出租给1家丝绸生产企业。自2019年蚕房投入使用以来,租赁蚕房的贫困户相对较少,且2020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租金均为每间650元,未按照《禄峒乡(镇)、小瑞村标准蚕房管理办法》给予贫困户适当优惠。2019至2020年度养蚕房租金收入共计17, 300元,因收益金额未达分配标准,小瑞村村集体暂未对该收益分配使用。
整改情况:针对这个问题,靖西市及时指导禄峒镇小瑞村村民合作社督促整改,重新理顺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1月29日,重新修改完善《禄峒镇小瑞村标准蚕房管理办法》,针对出租对象主要面向贫困户倾斜,降低贫困户使用租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实行差异化管理,提高标准化蚕房产业项目帮扶精准度,使帮扶资金和项目真正惠及到贫困户,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重新修改的《禄峒镇小瑞村标准蚕房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经费及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函》指出:(一)工作经费所购固定资产76,780元未登记入账。2017年至2019年,光明区每年拨付派驻百色市田林县驻县干部工作经费25万元,2020年拨付工作经费26万元。2017年至2020年10月底,工作经费用于购买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支出共计83,136元,其中价值76,780元的设备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光明区派驻干部的工作经费由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为记账,但未对上述76,780元的设备登记固定资产财务账,也未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管理。经实地抽查盘点,除两套复印机贴有田林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张贴的固定资产卡片外,其他设备均未见固定资产登沪答理相关标识。(二)接受社会捐赠固定资产17.92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2020年8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向百色市田林县捐赠63件电脑、空调等教学设备物资,价值17.92万元。8月28日,县教育局结合各单位需求,将捐赠物资全部分发至田林县16家公办幼儿园。根据捐赠汇总表列举的物资类型,该批物资全部符合固定资产的入账条件。截至审计现场结束日,田林县16家幼儿园未对该批捐赠物资登记固定资产财务账。
审计指出后,田林县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对上述1、2事项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规定张贴固定资产卡片标识、造册登记入账。同时,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保管人员职责。
整改情况:如转来函所述,已完成整改。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