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加强我市文体旅游形象宣传,提升深圳城市旅游形象,根据我市有关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旅游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加快推进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建设。该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旅游数据一体化平台、旅游应用支撑能力平台、三大类(服务、监管和业务研判)应用系统等内容,进一步实现旅游领域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服务,助推旅游供给转型升级,促进旅游资源配置优化和培育旅游新业态,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现我局拟采购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投标人应协助我局在约定时间内梳理评估相关项目需求,整理撰写《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建议书》及《深圳全域智慧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根据市政数局和市发改委项目申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及所需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项目需求
1.项目成果要求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协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论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市政数局和市发改委合理申报项目投资规模。
经梳理、评估深圳全域智慧旅游的业务需求后,如投资在5000万元以内,中标人须交付《深圳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即项目建议书达到可研报告深度要求。如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中标人须分别交付《深圳全域智慧旅游项目建议书》和《深圳全域智慧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深圳全域智慧旅游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如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取得市发改委对本项目建议书批复后6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50%,待项目建议书取得市发改委批复后付合同总价50%。
五、采购预算
29.5万元人民币。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20日前密封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12房,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采购结果公布于我局官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12房
邮政编码:518035
传真电话:0755-88125386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