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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6-30 18: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项目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为市、区重点推进的高中建设项目,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32172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项目)》。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总用地面积 为32172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全部为农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建设用地约14平方米(由坐标转换偏移导致,属技术误差)。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发展备用地。目前,该项目法定图则已完成局部调整。调入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总用地面积为32172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以及其他建设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符合调出地块使用条件。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王母社区、东山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8336315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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