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A110-0013宗地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为“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完善后续手续”,用地单位申请由原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并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继续开发建设。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处置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3号)等相关规定,对该宗地土地用途调整等事宜公示如下:
一、土地用途调整前情况
(一)土地用途:商品住宅;
(二)土地性质:商品性;
(三)用地面积:3494.4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35%;
(五)建筑容积率:≤2.6;
(六)使用年期:70年(从1992年3月18日至2062年3月17日止)。
二、土地用途调整后情况
(一)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二)土地性质:商品性;
(三)用地面积:2838.34平方米(最终以合同批准面积为准);
(四)建筑覆盖率:≤50%;
(五)建筑容积率:≤3.5;
(六)总建筑面积:9934平方米;
(七)使用年期:40年(从1992年3月18日至2032年3月17日)。
三、公示时间、方式及意见反馈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土地用途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土地调整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给予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办理A110-0013宗地土地用途调整手续。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27832480;传真号:27809242
联系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邮编:518101
附件:A110-0013宗地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