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减少供应商投标时文件格式问题导致的失误,中心对目前使用的《招标文件模板》(以下简称“《模板》”)进行了修订,添设投标关键信息提醒,具体如下:
一、修订版《模板》“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增加投标文件的“温馨提示”内容,请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重点关注,减少失误。
二、《模板》所列示的投标文件格式中,以下内容属于常见失误部分:
1.《投标函》中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的投标人名称、日期;
3.《项目报价表》大写金额;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名称、代理人名称、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三、修订版《模板》自2020年6月1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修订版《招标文件模板》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