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16.6979公顷,用海类型为海底隧道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隧道用海(见附件)。现予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日
二、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电话。
三、受理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邮编:518101
联系电话:0755-27820113 传真:0755-27820117
联系人:李生
附件: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用海位置图及坐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