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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就业复工促扶贫”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25 15: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桂开办发〔2020〕 9号

各市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各结对市粤桂扶贫协作办(局):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科学应对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粤桂扶贫协作,努力克服疫情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影响,助力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抓好复产复工,加快就业组织,及时有序引导我区贫困劳动力返岗及赴粤务工,助力粤桂企业尽早复工复产,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夯实稳定脱贫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把就业扶贫助复工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自治区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根据分区分级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取消超出防疫必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及时纠正各种极端做法,全力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粤桂各帮扶项目有序复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序外出务工,保持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地扶贫部门和粤桂扶贫协作部门与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相互协作,广泛动员驻村工作队、村干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查贫困劳动力返岗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就业能力、培训需求等情况,按照意愿跨区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已经就业、有转岗需求、需再次找工作等情况,建立“一户一档”转移就业信息需求清单,为实施精细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与广东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接,了解企业用工缺口和岗位需求,为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提供准确的企业用工信息。

  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的政策举措、工作部署,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让贫困劳动力及时了解用工保障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企业复工复产需求。

  各地扶贫部门要加强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的沟通,广泛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务工人员科学防控,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有效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既尽快实现广西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安全返岗,为广东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劳动力支持,又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共同商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管理,防止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

  充分发挥粤桂结对帮扶机制作用,落实双方责任。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紧密对接,根据广东地区企业的岗位需求和本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筛选匹配适合的企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天候全覆盖开展线上就业服务,引导劳动力选择网上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和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坚持安全有序、分期分批错峰输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开展点对点包车接送,对成规模、集中性返岗的劳动者开通直通专车、专列,减少途中疫情传播风险。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配合两省区扶贫、人社等部门协调广东企业赴广西组织劳务工复工工作。

  对于2020年2—6月期间赴粤务工或者在当地东西部合作就业扶贫车间、东部引进企业稳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稳岗补贴;对于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务工的全区范围内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全额交通补贴,其中百色、河池两市从广东帮扶财政资金中列支,其他县(市、区)由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协调深圳市列支;对于33个国定贫困县前往广东其他地市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广东财政帮扶资金中列支;对于其他县(市、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交通补贴,可从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广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与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切实保障广西籍员工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劳动争议投诉案件,引导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纠纷、共克时艰,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按照“统一组织、统一体检、统一包车、统一跟车服务、统一防护保障”的“五统一”原则,配备医生及当地干部跟车,做好健康检查,确保劳务人员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各地人社、扶贫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基础上,引导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复工,除疫情特别突出地区外,其余疫情低风险地区对于劳务输出相关车辆、人员,交通运输部门在确保履行行前健康检查、交通安全等工作前提下,应予以尽快放行。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部门联系:自治区扶贫办(粤桂协作办)李世敏18778441867、黄凌辉1868206313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姚志权1897812226;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姚凤金13457065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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