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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十三届深圳社工宣传周暨社工体育文化节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24 16:4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发展社会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改善基本民生的重要安排。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国际社工日暨“十三届社工周”主题宣传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成效,展现我市社工风采,表彰社会工作行业先进代表,推动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接纳与支持。我局启动2020年第十三届深圳社工宣传周暨社工体育文化节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深圳社工宣传周

  承办2020年第十三届深圳社工宣传周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专业社工,护航儿童托起希望”,立足我市社会工作行业特点,联动相关社会组织,制定社工周主场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发动深圳社工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统筹社工周整体宣传活动,推进宣传活动各项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围绕儿童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儿童理念知识、儿童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增强宣传的广度;表彰社会工作行业先进代表及优秀案例,推动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接纳与支持,引领带动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深圳社工体育文化节(社工体育趣味运动会)项目

  承办2020年深圳社工体育文化节(第十三届深圳社工体育趣味运动会),制定运动会活动的方案及流程,发动行业社工机构及社工积极参与,组织运动会实施,协调活动期间各承接单位的工作准备和执行情况,做好运动会的宣传工作,保证活动正常进行,展示我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其他内容要求

  1.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我局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2.验收要求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及项目总结报告。终验若需专家评审,其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3.付款方式

  我局在中标完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首期50%的付款,待合同完成通过验收拨付50%尾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四)近五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报价清单;

  (七)投标单位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3月2日(星期 一)下午6:00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7室,联系人:时小姐,0755-25831765,15889618039。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投标人交寄时间为准,邮寄费用不能到付(到付拒收)。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投票法。

  七、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2.我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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