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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考试工作已经开始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6-09-22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广东省交通厅组织的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已于本月开始,我市的报名受理工作也已启动。
  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或非深圳市户籍的但持有深圳市暂住证的申请人,可直接在我市申请报名,驾培机构可集体报名。原持有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其证继续有效,换证考试工作暂未开始,具体时间由省交通厅另行通知。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分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理论教练员考试科目分理论、教案和示教考试两个科目。驾驶操作教练员考试科目分理论、场地式样驾驶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
  申报理论教练员的必须具备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等要求。申报驾驶操作教练员的必须具备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有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证明等要求。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www.gdcd.gov.cn/dlys)上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专栏提供了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应交验的申请资料、考试科目内容、模拟试题、《准考证》及《教练员证》领取时间等内容的查询,也提供了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凭申请受理号/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等服务。
  深圳市报名受理点:深圳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福田区滨河西路忆新街23号), 电话:0755-83893382。
  广东省考试地点: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考试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电话:020-87025271,020-83730436。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可直接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费用自理。广东省交通厅监督投诉电话:020-83730828、83804102。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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