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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专项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6-10-1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卫生局、市属有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程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我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参加本次调查,其中抽选部分医疗机构为实地调查单位,并对选中单位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及实施过程进行审核。
 
    二、调查期间
 
    调查期间为2004年度至2006年9月份,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调查的重点内容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调查期间医疗保险结算总量、分类、医疗保险结算沉淀情况;
      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的方式、方法、结算周期、偿付标准情况;
      4、医疗保险结算信息化管理情况;
      5、现行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对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影响评估;
      6、其它相关内容。
 
    四、调查步骤和要求
 
      1、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附表内容,加盖单位公章。选中单位还应根据本次调查的重点内容,提供本单位有关医疗保险结算管理的书面资料。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提供有关书面资料。
 
      2、选中单位的表格和书面资料务必于10月底前填报完成,现场直接交调查小组。其他医疗机构于11月10日前分别交主管部门。各区卫生局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统一交我局规划财务处405室。
 
      3、选中单位应做好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和医疗保险结算协议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月报表、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审批单及检查报告单等有关医疗保险结算资料。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准备,积极予以配合,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侯力群,联系电话:25503213
 
 
 
 

主题词:医疗保险  结算  调查  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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