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目标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欢迎广大市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37号),市农林渔业局(市海洋局)是主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综合管理和农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海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管理和农业经济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海洋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和综合开发资金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安排、管理及回收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动植物、水产品、种子种苗、农药、兽药等)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等方面的信息。
(五)指导全市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科技的引进、成果管理和交流、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负责饲料工业管理;依法负责本市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动物防疫、动物及畜产品检疫和兽医卫生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引进、繁殖、推广、登记鉴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植保和植物检疫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管理,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地、森林资源(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依法管理征占用林地及林木的砍伐、林木及林产品运输、经营;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负责林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依法对海域使用进行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及渔港范围各项工程建设行政许可;指导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工作;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
(八)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渔港建设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人工渔礁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民转产转业;负责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渔业种苗和渔业水域环境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经济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
(十)建设和完善与企业沟通对话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本年度工作目标
2007年,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围绕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开拓创新,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构建以安全型农业、生态型农业、科技型农业、园区型农业为主要内涵的现代都市农业,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实现农业与城市、海洋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007年,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保证到年底我市主要农产品基地供应深圳市场的供应量达到深圳市场消费总量的20%以上,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蔬菜、生猪肉品、大宗水产品监测年平均合格率分别在95%、98%、98%以上;进一步加快生态风景林建设,2007年底前完成5183.6公顷生态风景林,完成生态效益监测站和示范苗圃的规划设计工作;加快实施海洋立市战略,2007年深圳海洋产业争取实现年增长15%,高于同期本市生产总值年增长率。
三、本年度各项具体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议案的办理方案》(深府〔2006〕18号)的要求,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如下:
1.工作目标。
①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②全市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③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④80%以上本市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其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
⑤供应我市的主要鲜活农产品20%来源于农产品生产基地。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强力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鼓励和扶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进度要求,加快建设市内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企业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求,高标准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及时研究出台扶持基地农产品进入深圳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供应我市的农产品安全、可靠。
供深基地建设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有关规定和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两档”建设要求,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养殖档案及监管档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农药、兽药、渔药使用准则、动物防疫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产品检测。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试行蔬菜EAN条码标识,全面推行生猪检疫针印标记管理,按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探索水产品标签管理。加大供深基地农产品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产品回运深圳市场的任务。
②严格监控农产品生产环节。
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档案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产地产品检测,规范生产环节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打击力度;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淘汰进程。
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
完善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测工作。在我市主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的农产品实施售前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集贸市场应用速测技术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继续创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网点,提高无公害农产品销售摊档在农批市场、超市和肉菜市场的市场份额。
④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继续实施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违禁药物污染的例行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针对农产品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尽快组织进行分析,做出科学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过程中,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产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⑤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抓好水产品专项整治。加强检验检测工作,在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监测点,定期开展违禁药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药物残留的抽检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尽快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及时作出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正确引导消费。同时,要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市场与水产品主要产地稳定的购销关系,引进质量安全可靠的水产品。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抓好生猪肉品专项整治。加强屠宰检疫检验管理,落实“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抽检;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的监管,着力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肉品市场抽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抽检结果,形成联动互动机制。
抓好农资打假工作。加强监督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打假专项治理行动3—4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积极组织放心农资下基层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二)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工作目标。
①规模养禽场禽流感免疫率达到100%,有效免疫合格率不低于70%(注:规模养禽场指蛋禽存栏量超过1000只或肉禽存栏量超过2000只的养禽场)。禽流感监测血清样本不少于5000份,拭子样品和野鸟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500份;口蹄疫监测血清抗体样本不少于1000份。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率100%;家禽批发市场检疫率100%。
②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覆盖率在60%以上。调运检疫带证率比2006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开展红火蚁、椰心叶甲、褐纹甘蔗象、香蕉烂根病、西花蓟马、三叶草斑潜蝇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建立全市红火蚁分布GPS标注图库。建立2—3个红火蚁防控技术示范区、1个棕榈科植物椰心叶甲防控技术示范区。推广实施红火蚁二阶段处理防治法防治技术,全市红火蚁平均防治效果在85%以上,重点敏感地区防治效果在90%以上。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集中春秋免疫,强化基础工作。“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事实证明免疫预防是防制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最有效办法。根据农业部《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制定全市禽流感春、秋季免疫实施方案,指导各区禽流感免疫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做好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和疫病监测工作,是掌握动物疫情动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周密策划,做好疫病监测方案。根据农业部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各类疫病的监测方案。对监测点的选择、抽样数量提出详细要求,并根据疫病的流行特点,每个月有针对性的开展监测项目,使监测更有目的性,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防疫工作。同时,要快速、准确检测,精心统计,细致分析,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③加强检疫监督,把好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批发市场和屠宰场检疫工作。由检疫人员实行驻场检疫,对每批进场畜禽进行检疫,严格查证验票,严防无检疫证及疫区畜禽进入市场。
④做好产地检疫和省间调运植物的检疫,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加大植检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开展全市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组织、管理。努力拓宽产地检疫范围,严格产地检疫证明编号的规范编写与发放,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把好调运检疫关,规范检疫程序。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植物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无证调运、漏检、逃检现象。
⑤提高监测水平,防范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在前几年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普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红火蚁、椰心叶甲、褐纹甘蔗象、香蕉烂根病、西花蓟马、三叶草斑潜蝇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调查,主动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创汇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无疫化监控技术,帮助企业遵循国际检疫规则生产无疫农产品,突破国际农产品贸易植物检疫技术壁垒。6月底前建成使用红火蚁发生分布GPS标注图库。
⑥示范推广有效防控技术,确保植物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在机场、大工业区、平湖华南城等地建立市级红火蚁防控技术示范区,示范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示范推广二阶段处理防治法防治技术和植物检疫技术。建立棕榈科植物椰心叶甲防控技术示范区。实施红火蚁春秋两季防控方案。3月底前制定实施春季红火蚁防控方案,9月底前制定实施秋季红火蚁防控方案。制定并实施检疫对象防控方案及突发植物疫情防控方案。
(三)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1.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都市农业发展。
2. 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推动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②加快大鹏高新技术农业园、深圳市河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碧岭生态农业园等高新技术农业园区建设,并以此为平台,促进全市农业科技成果的培育和转化。
③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10月份评出第四批市农业龙头企业。
④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创立名牌产品。
⑤继续推进超级杂交稻、转基因抗虫棉等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四)林业管理工作。
1.工作目标。
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5183.6公顷,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完成义务植树60万株;开展林业病虫害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建设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实时监测;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完善生物防火林带等林火阻隔系统,确保全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加快实施生态风景林工程。6月底前制定《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造林质量管理办法》,4月底前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苗木准备工作,并开展造林技术培训;年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②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羊台山森林公园设计和报批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完成观澜、光明、松子坑森林公园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报批;完成三洲田、排牙山、凤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争取完成清林径、铁岗森林公园划线工作。
③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6月底前完成全市义务植树60万株的任务。
④加强林业资源管理。2月底各区完成森林资源变化的调查工作;完成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争取开工建设;4月底前完成全市林业地理信息系统的需求、设计、开发、测试等阶段的工作,力争6月30日前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系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评审,争取年内完成立项;完成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2500亩,做好薇甘菊和刺桐姬小蜂的防治工作。
⑤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每季度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教育工作,完善森林防火网络阻隔系统等设施建设。
(五)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工作。
1.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实现海洋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海洋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相结合,促进我市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滨海工业等主要海洋产业的和谐发展,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强市。2007年深圳海洋产业争取实现年增长15%,高于同期本市生产总值年增长率;9月底前在大鹏湾、大亚湾、珠江口完成全部增殖放流任务;年底完成2.65平方公里杨梅坑人工鱼礁建设。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积极推进海洋规划体系建设。《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争取在第二季度完成报批工作,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在第二季度全面启动《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修编前期调研工作。在落实编制经费的前提下,争取在第三季度启动《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编制前期调研。
②贯彻市政府制定的海洋立市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市海洋资源,培育发展适合深圳特点的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积极做好我市用海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机场扩建项目海域使用审批工作、深圳湾滨海休闲观光带项目海域使用审批工作和东部海洋生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选址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市精细化工园区项目的功能区调整前期调查工作,年底前完成功能区调整总报告。
③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海域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海水浴场监测预报、赤潮监视监测、海水增养殖区监测、江河入海排污监测、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以及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各功能区和保护区的监测。在全市沿岸海域设立37个固定监测站位,开展监测项目累计不少于76项。
④全面推进海海洋与渔业修复工作。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按照《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按照建设施工合同要求,加强管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争取按进度完成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杨梅坑人工鱼礁建设总工程量的50%,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抓好伏季休渔工作,按照农业部渔业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全市符合伏季休渔条件的本港渔船、流动渔船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全部进入伏季休渔。推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对自愿淘汰的捕捞渔船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审核上报,农业部渔业局审批后进行补助,拆解;对转产转业捕捞渔民进行技术培训。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市、区财政等部门的资金扶持,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区农林渔业部门在所辖海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达到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的目的;积极动员渔业企业和个人进行义务放流,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海洋资源保护意识。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放流900万尾虾苗、130万尾鱼苗。抓好海洋与渔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二季度前完成深圳湾蛇口片区海域水产养殖设施清理整治工作;第二季度前完成深圳东部海域养殖区海域使用权审批,年底前完成养殖区界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