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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部滨海地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1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部滨海地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概况:随着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休闲度假需求得日益增长以及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东部滨海地区的开发呼声日益高涨,景区在高速发展得同时,现有得卫生设施不能满足实际要求,导致了环卫设置不堪重负,为了保护好东部滨海地区优美得自然环境,实现“建设生态型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得发展目标,深圳划局滨海分局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深圳市东部滨海地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目的在于建成科学合理得废弃物清运处理体系,属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及环保公益项目。本项目规划包括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生活垃圾 处理设施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城市粪渣处理规划、城市污泥处理设施规划、医疗垃圾处理规划、工业危险废物处理规划和环卫公共设施规划等八大部分。该规划主要是满足东部滨海地区环境卫生要求,主要服务于盐田区全境与龙岗区的大鹏、葵涌和南澳三个街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社会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的环评工作内容有:(1)现场调查,编写工作方案,确定环评工作的依据、影响敏感区域、内容、深度、方法及成果表达等;(2)项目情况系统了解与规划分析;(3)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综合调研、收集及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5)规划方案初步分析;(6)环境介质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电磁环境、社会环境  等)影响评价;(7)公众参与;(8)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0)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4)对项目其他相关方面的认识和态度。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深圳市规划局滨海分局

  

  联系人:叶鹏

  

  电话:0755-25363078

  

  电子邮箱:pp_ye@163.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邮编:51808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郭梅,白中炎

  

  电话:020-85559609,85541902

  

  电子邮箱:guomei@scies.com.cnbaizy100@scies.com.cn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邮编:510655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前述联系方式,直接到规划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委托单位和环境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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