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调整及G16508-311宗地规划设计指标调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12-14 14: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坚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调整G16508-311宗地规划设计指标。该宗地位于龙岗区大鹏街道中心区,用地面积4993.6平方米,对应[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该宗地于1999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1999]5032号)并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6-1998-0424号)。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G16508-311宗地规划设计指标,我局已受理该申请。由于涉及法定图则局部修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指标调整:

  原地块指标:用地面积498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华润万佳超市”。

  调整后用地指标:面积4993.6平方米(地块边界相应微调),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备注“需配置一定比例商业”。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6-1998-0424)收回并重新发证,调整后主要指标如下:

  (一)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993.6平方米,容积率1.81,总建筑面积905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720平方米、居住面积628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0平方米。

  (二)建筑覆盖率32%;建筑高度为多层(≤6层);建筑退用地红线:东北和东南向≥7.0米,其余各向≥9.0米;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机动车泊位数80辆。

  三、公示期30天(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13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盐田区海景路10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杨工;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