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轨道交通9号线(梅林线)及11号线(机场线)红树湾站与轨道交通2号线(蛇口线)红树湾站之间不具备付费区换乘的工程实施条件,为方便市民出行,便于票务清分,拟将原批准的轨道交通9号线(梅林线)及11号线(机场线)红树湾站更名为红树湾南站。现按相关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9月13日,为期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更名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网络公示地址:http://www.szpl.gov.cn
http://www.szdm.gov.cn
公众参与电子邮箱:gtwxcg@szpl.gov.cn
公众参与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4(邮编:518034)
公众意见请注明“轨道9号线(梅林线)及11号线(机场
线)站点更名方案公众意见”字样,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轨道交通9号线(梅林线)及11号线(机场线)拟更名站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5年8月15日
(联系人:车工,联系电话:835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