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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丹沙路西段市政工程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1-0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对坪山区丹沙路西段市政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坪山区丹沙路西段市政工程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批准机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坪发改复〔2023〕96号

被用地单位

坑梓街道沙田社区

使用林地四至

范围

东:详见附图

西:详见附图

南:详见附图

北:详见附图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565

使用期限

永久

备注:

附图(使用林地公示图)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展示方式。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http://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52

  电子邮箱:psgljstdhk@pnr.sz.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坪山区丹沙路西段市政工程使用林地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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