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等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一)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
(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白芒站至应人石站区间风井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黄工,电话:27086116;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白芒站至应人石站区间风井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