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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等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04 1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等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一)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

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宝发改概算〔2016〕284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范围

见地理位置示意图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1.9421

使用期限

直服

备注

  (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白芒站至应人石站区间风井项目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白芒站至应人石站区间风井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2018〕447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范围

见地理位置示意图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0458

使用期限

永久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黄工,电话:27086116;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尖岗山-大井山公园(一期)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白芒站至应人石站区间风井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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